中新網茂名7月13日電 (梁盛 招群明)廣東茂名市電白區(qū)法院13日向媒體披露,吳某創(chuàng)建微信群搶紅包,利用“三公”(賭博的一種方式)規(guī)則從中漁利。該法院近日以吳某犯賭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據悉,這是電白首例微信紅包賭博案。
據介紹,沒有正當工作的吳某平時喜歡在微信群里搶紅包,聽說可以自定搶紅包規(guī)則來賺錢,便動起了歪心思。2016年9月,吳某在微信平臺上建了一個名叫“股東大會”的微信群,微信成員連同吳某在內共12人,每人都是“股東”。其中微信昵稱為“中將”的“股東”負責創(chuàng)建賭博微信群,12個“股東”負責拉攏網友進微信群參賭,參賭人數在50至70左右。
群里約定以“三公”比大小的方式進行賭博,由群主發(fā)6個3元(人民幣,下同)的隨機紅包,再由參賭人員中的某一個人做莊,隨機選定這6個紅包中的其中一個紅包,其他參賭人員就可以隨便選定其他5個紅包進行下注,每注金額50元至500元不等,之后根據每個紅包的數額來評定輸贏,其余5個紅包中的數額比莊家選定的紅包數額大的就贏,數額比莊家選定的紅包小的就輸,每次的賭資總額莊家都要從中抽取5%給群主作為提成。群主所得提成還要平分給12個“股東”。
據了解,吳某等人都是在晚上進行賭博活動,每次賭局約5分鐘,一晚開賭三四個小時,賭博活動結束后就立即解散當天建立的微信群,下一次再重新建群,如此持續(xù)了三天,累計賭資約20萬元,吳某等人獲得約1萬元的提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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