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聯(lián)合國網(wǎng)站報道,印度尼西亞外交部長納塔萊加瓦(Marty Natalegawa)5月4日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審議大會上宣布,該國即將批準《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籌備委員會執(zhí)行秘書蒂博爾·托特(Tibor Toth )對印度尼西亞宣布將很快批準該條約表示贊賞。《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于1996年9月10日在聯(lián)大獲得通過,旨在促進全面防止核武器擴散、促進核裁軍進程,從而增進國際和平與安全。各締約國承諾不進行、并且在其管轄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禁止和防止任何核武器試驗爆炸或任何其它核爆炸;締約國還承諾不導致、鼓勵或以任何方式參與進行任何核武器試驗爆炸或任何其它核爆炸。
按照規(guī)定,《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將在條約附件二中列出的所有44個裁軍談判會議成員國交存批準書之日起第180天生效。目前有182個國家簽署了這一條約,其中150多個國家已經(jīng)批準,在《條約》附件二中列出的44個國家中還有8個國家尚未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