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8日晚在維也納發(fā)表報告說,“可靠”跡象證明,至少在2010年以前,伊朗擁有發(fā)展核爆炸裝置計劃并進行了嘗試。
機構總干事天野之彌在報告中稱,“一些信息表明,伊朗曾經(jīng)進行過研制核彈頭的工作”,機構有證據(jù)證明,伊朗曾從事過“有關核武器的專項”活動,包括試制可能與核武器有關的構件及進行相關試驗等。這些活動有的現(xiàn)在很有可能仍在進行。
這是迄今國際原子能機構就伊朗核計劃是否具有軍事用途問題進行的最為明確的表態(tài)。但總體來說,這份報告仍未就伊朗現(xiàn)在是否試圖擁有核武器的問題得出明確結(jié)論。
對于國際原子能機構的這一報告,伊朗方面表示完全否認,堅稱自己并無秘密的核武器計劃,并指責這個報告“居心不良、缺乏專業(yè)性而且?guī)в姓蝿訖C”。
之前,以色列方面曾表示,國際社會應當采取行動,對伊朗進行“嚴厲”的足以“癱瘓”其核計劃的制裁。
伊朗方面則警告以色列和美國,如果對伊朗發(fā)動攻擊必將導致嚴重后果。(記者劉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