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韓國法院釋放“非法捕魚”中國船長引韓媒不滿

時間:2012-01-31 13:46  來源:環(huán)球時報

  據(jù)1月31日出版的《環(huán)球時報》報道,韓國光州地方法院木浦支院30日上午釋放“非法捕魚”的中國船長禹某及船員尹某(均為音譯)。禹某等人涉嫌于去年12月12日在韓國泰安郡格列非列島以西海域無證捕撈,因無法繳納罰款而被韓國檢方拘留起訴。從被抓之日起,禹某和尹某按照韓方有關(guān)將罰款金額折算勞役天數(shù)的處罰規(guī)定,在韓國服勞役,到1月30日期限已滿。禹某等人獲釋一事引起韓國媒體和檢方的強烈不滿,認為這種短期服勞役的處罰太輕,必然對韓國打擊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的效果造成負面影響。

  據(jù)韓聯(lián)社30日報道,檢方在起訴中要求分別判處兩人1億韓元(1人民幣約合177韓元)罰款,但法院認為,禹某等人不是船主,沒有財產(chǎn),還遭到其他船員遺棄,因此判決他們分別繳納3080萬韓元罰款。按照每天70萬韓元的勞役費換算,禹某等人需服44天勞役。

  禹某等人獲釋在韓國國內(nèi)引發(fā)不滿!稏|亞日報》稱,一般情況下,韓國人被罰款3000萬韓元時,在勞役場所拘留的換算金額是每天10萬韓元,需服勞役300天。對中國船員卻按照每天70萬韓元的金額換算,他們只需服勞役40多天。報道還稱,即使根據(jù)《聯(lián)合國海洋法》等相關(guān)規(guī)定,最多也可以拘留中國船員6個月,而現(xiàn)在還不到兩個月就釋放他們,等于是給政府有效打擊中國漁船非法捕撈潑冷水。(記者 趙毛兵)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國際新聞 軍事新聞 科技新聞

分享到:
編輯:吳怡

相關(guān)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西乡县| 威信县| 辉县市| 高阳县| 台中县| 闵行区| 格尔木市| 乌鲁木齐市| 平远县| 宁城县| 三亚市| 志丹县| 大渡口区| 特克斯县| 商洛市| 元氏县| 宽城| 马龙县| 雷山县| 长兴县| 古交市| 张家川| 邵武市| 信阳市| 高青县| 枣庄市| 邓州市| 巴林右旗| 南和县| 色达县| 梅河口市| 阜新市| 逊克县| 阳山县| 海南省| 长顺县| 沅陵县| 临海市| 米易县| 大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