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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法官:醉駕致人死傷即使賠償也可判死刑

時間:2010-01-05 08:59  來源:中新社

  賠償后也可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長高貴君、副庭長韓維中等日前在聯(lián)合發(fā)表《醉酒駕車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文章指出,醉駕肇事也不排除被判處死刑的可能。

  成都孫偉銘醉駕肇事4死1傷,從一審死刑到二審改判無期;佛山黎景全醉駕撞死兩人,兩次被判死刑后改判無期;南京張明寶醉駕肇事5死4傷,上個月23日一審被判無期……這三起備受國人關(guān)注的惡性醉酒駕車肇事案,讓社會普遍觀點認為,醉駕肇事者積極賠償后都能取得免死牌。

  對此,高貴君、韓維中指出,對于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的,醉駕肇事也不排除被判處死刑的可能。如醉駕肇事后不顧攔阻或抗拒檢查、抓捕的。還有醉駕人賠償被害方的經(jīng)濟損失,并不影響追究刑事責任,罪行極其嚴重,即使賠償了也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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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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