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8日電 馬英九當局力推今年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并采認大陸學歷,但臺灣教育部門在大陸學歷采認是否追溯既往,態(tài)度前后不一。有高層官員指出,教育部門已完成“大陸地區(qū)學歷檢核及采認辦法修正草案”,確認不予追溯既往,大陸學歷采認,只有在相關法令修法通過生效后到大陸就讀大學者才適用。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教育門4日由“教育部長”吳清基署名,公告“大陸地區(qū)學歷檢核及采認辦法修正草案”內容,草案第四條條文指出,“臺灣地區(qū)人民于本辦法修正生效后赴大陸地區(qū)高等學;驒C構就讀,并獲得高等教育學歷者,始得申請高等教育學歷采認”。教育部門也在說明中指出,臺灣人民在本辦法修正生效前即赴大陸地區(qū)就讀高等教育者,其所獲得之高等教育學歷“不予追溯采認”。
臺教育部官員楊玉惠則解釋說,教育部門是“預告”辦法修正草案,希望廣納各界看法,并非公告,但方向上確實是朝向“不溯及既往”。
官員指出,臺當局采認中大陸學歷及是否追溯既往問題,涉及的層面甚廣,也與守法合法性相關,非教育部門單一部門可決定,而是在整體評估后完成。
臺灣教育部門日前在全臺各地舉辦近20場說明會,就采認大陸學歷及陸生赴臺就讀廣征民意,不少具有大陸學歷子弟的家長,不斷要求當局采認大陸學歷時,應追溯既往,但教育部門此次提出的修正草案則確認不予追溯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