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5日下午在北京表示,過去五年,兩岸雙向旅游交流發(fā)展很快,兩岸在旅游方面實實在在辦成了幾件事。圖為邵琪偉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臺灣省代表團駐地聽取代表們對旅游的意見與建議。(中國臺灣網(wǎng) 楊麗 攝)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臺灣省代表團5日下午在駐地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并對前來參會的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提出建議。(中國臺灣網(wǎng) 楊麗 攝)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5日北京消息 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5日下午在北京聽取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臺灣省代表團對旅游的意見及建議后表示,過去五年,兩岸雙向旅游交流發(fā)展很快,特別是大陸居民赴臺旅游發(fā)展很快。他說,過去五年,我們和臺灣方面一起、和有關部門一起實實在在地辦成了幾件事。
第一,于2008年7月18號正式啟動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這標志兩岸旅游進入雙向交流階段。
第二,試點開放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現(xiàn)在總共開放13個城市。另外,從2011年始,開放了海峽西岸經(jīng)濟區(qū)20個城市的居民可以赴金門、馬祖、澎湖地區(qū)個人游。
第三,分三批開放大陸31個省區(qū)市赴臺的團隊旅游業(yè)務,組團社達到216家。
第四,兩岸互設旅游辦事處。這是兩岸分隔60年之后,大陸首次在臺灣設置、臺灣首次在大陸設置具有官方背景的辦事機構。
第五,建立兩岸旅游交流合作機制。對于兩岸旅游的許多問題,都有專門的交流合作機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磋商談判,成熟的就簽合作備忘錄。
第六,兩岸搭建了多層次的旅游合作交流平臺。包括圓桌會議、互相參展、兩岸行業(yè)的聯(lián)誼會交流,還有各省區(qū)市的合作交流。
第七,推動兩岸旅游品質(zhì)化發(fā)展。邵琪偉表示,兩岸已經(jīng)共同出臺了《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團隊組接社的合作合同要點》,關于保證赴臺旅游品質(zhì)的問題,大陸方面將加強管理,而即將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也會有更加嚴格的監(jiān)管。
第八,兩岸旅游雙向交流規(guī)模大幅增長。2012年,兩岸雙向交流達792萬人次,大陸居民赴臺旅游197.32萬人次,同比增長57.58%,個人游達到19.07萬人次,增長超過500%。(中國臺灣網(wǎng)記者 楊麗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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