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出臺《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nèi)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臺灣居民可在大陸參加社保。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yī)保局印發(fā)《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nèi)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出臺《暫行辦法》是落實十九大提出關(guān)于逐步為在大陸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一項制度性安排,也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guān)于推動兩岸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重要主張的一個具體舉措。意味著在大陸就業(yè)、居住、就讀的臺胞可以和大陸居民一樣,享受國家提供的相關(guān)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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