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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選舉規(guī)則,國際展覽局成員國無論大小,各擁有一票的選舉權。在第一輪投票中,如果某候選國城市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的選票,該城市將成為世界博覽會的舉辦城市。如果第一輪投票中沒有任何一個候選國城市獲得所需的選票,則將進行第二輪投票,但在首輪投票中得票最少者將不再參加角逐。在第二輪投票中,獲得三分之二以上選票的候選國城市當選。如若仍沒有城市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的選票,則繼續(xù)按照上述方式進行第三輪投票,直至選舉出2個得票最多的城市。最后的角逐將由這2個城市進行,其中得票較多的獲舉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