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1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看守所11日晚間9時30分收到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陳水扁延押2個月的裁定書,火速送往臺北縣立醫(yī)院板橋院區(qū),在9時45分給羈押在病房中的陳水扁簽收,完成送達程序。
臺北地方法院11日傍晚做出評議結(jié)果,合議庭認(rèn)為陳水扁羈押原因并未變更或消滅,因此裁定陳水扁自本月26 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同時駁回陳水扁委任律師所提的撤銷羈押聲請。(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