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9日電 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說,吳淑珍今日未出庭,外界對于臺北法院未立即拘提頗有微詞。其實,吳淑珍不出庭,正中合議庭下懷;合議庭順勢結(jié)束準備程序,下次開庭就要直接審理,反而縮短結(jié)案的時間。
據(jù)了解,合議庭正著手準備相關配套措施,想盡辦法要讓吳淑珍出庭,又不危及其生命安全。審判長蔡守訓私下表示,請外界不要低估合議庭結(jié)案的決心。
據(jù)指出,合議庭三名法官18日晚間下班后,吳淑珍的辯護律師向法院遞狀請假。今天上午開庭前又遞狀陳述意見,請求暫緩審理、不公開審理,以及請求法院停止審判,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
據(jù)了解,本案之前曾開庭多次,辯護律師一再以本案涉及機密,要求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并請求秘密開庭。盡管合議庭多次駁回,但律師仍反復提出質(zhì)疑,造成訴訟程序延宕。今天律師提出的三點聲請,也都是以前開庭提過的。
因此,律師代吳淑珍請假,拒不出庭,正中合議庭下懷。合議庭日前沙盤推演,已決定見招拆招,若今天吳淑珍不來,正好可以結(jié)束準備程序,讓案子直接進入審理程序。
依合議庭以往的行事慣例,被告經(jīng)合法傳喚,兩度傳喚不到,且無正當理由者,合議庭才會予以拘提。合議庭認為,吳淑珍是第一次無故傳喚不到,若立即拘提,外界將質(zhì)疑本案有特殊考慮,因此,合議庭堅持依一般程序處理。
而合議庭今天的裁示,也大有文章。合議庭認定吳淑珍請假,沒有正當理由,顯示合議庭認為,只要有適當?shù)尼t(yī)療設備及人員在場,吳淑珍是可以出庭的。
合議庭并裁示將擇期開庭,針對吳淑珍的部分,進入實質(zhì)審理程序,并“考慮‘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各種處分,命被告吳淑珍到庭”。顯示合議庭是有決心要維護司法威信,正想盡辦法要讓吳淑珍出庭應訊。
據(jù)了解,由于吳淑珍態(tài)度極不配合,合議庭正模擬各種可能的狀況,包括拘提時吳的身體若突有狀況,或是群眾介入抗爭等,該如何解決,合議庭都已進行沙盤推演,并著手準備相關應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