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二日電 臺北消息: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二十一日有重大發(fā)展。臺灣特偵組提詢臺灣前“內(nèi)政部長”余政憲后,認為涉及臺北南港展覽會館招標弊案的余政憲,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共同犯下“違背職務收賄罪”,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則涉及行賄,主動簽分瀆職案,追究被告三人罪責。
據(jù)《中國時報》二十二日報道,余政憲原本為臺北地檢署以涉及最輕判刑五年以上的圖利罪聲押獲準;特偵組二十一日又以他另涉最輕刑期十年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瀆職罪主動分案偵辦,顯示陳水扁家族“洗錢案”內(nèi)情愈滾愈大。
而不具公務員身分的吳淑珍,會被認定和行為時具有“內(nèi)政部長”身分的余政憲,具有“犯意連絡,行為分擔”的“身分犯”共犯關系,顯示特偵組已掌握事證,突破非公務員的吳淑珍無法追究犯罪的“門神限制”,這也是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海外洗錢案”至今的最大收獲之一。
報道說,臺北南港展館弊案,特偵組在偵查陳水扁家族海外人頭賬戶時,從郭銓慶胞妹郭淑珍賬戶中,查出新臺幣九千余萬元賄款,轉(zhuǎn)任污點證人的郭銓慶不僅坦承不諱,也供出行賄評委近一千萬元,讓檢方偵辦扁家洗錢案的輪廓明朗,更拼湊出企業(yè)賄款的資金及流向。
為厘清吳淑珍在南港展館弊案扮演的角色,以及賄款資金流向,檢方懷疑余政憲是因吳淑珍的緣故,才會泄漏評選委員名單。臺北地檢署及特偵組分別提訊在押的余政憲,也傳喚借給吳淑珍使用美國賬戶的郭淑珍,就郭銓慶賄款流向,及吳淑珍有無授意余政憲,泄漏評選委員名單給她的“特助”蔡銘哲,再轉(zhuǎn)告郭銓慶,以利行賄評委等部分,厘清相關細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