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觀察
出臺任何一項政策都應本著基本的人文善意,不能人為地制造不公平
曾經(jīng)鐵板一塊的戶籍壁壘,如今在深圳出現(xiàn)松動跡象。根據(jù)深圳市教育局日前發(fā)出的一份通知,除了深圳戶口外,是否擁有學區(qū)住房以及在學區(qū)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獨生子女等事項也成了影響孩子入學的重要指標,并且被折算成具體分數(shù)進行統(tǒng)一排名。(4月9日《中國青年報》)
在這項被簡稱為“積分入學”的新政中,戶口的重要性明顯降低,“房產(chǎn)”的地位顯著提升。以福田區(qū)為例,小學入學進行的積分排名中,“無戶口、有學區(qū)住房”的學齡兒童,比“有戶口、租住學區(qū)住房”的學齡兒童平均積分高出10分左右;而在鄰近的南山區(qū),本區(qū)戶口最高能折算成20分的積分,而相應的學區(qū)住房,最高卻能折算50分。
可以看出,深圳市推出的這項“入學新政”,淡化了戶口的作用,強化的卻是財富的多寡。也就是說,家中有無房產(chǎn),成了孩子上學的重要考量。這種做法,顯然有違社會公平。
對于本次的“積分入學”政策,深圳市教育局此前在《關(guān)于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中解釋說:“探索和試行積分入學辦法,對落實陽光招生政策,規(guī)范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wěn)定,均有重要的作用!
事實果真如此嗎?未必。我們知道,深圳是一個外來人口相對較多的城市,雖然在深圳工作的收入要比全國其他城市高一些,但能買得起房子的畢竟還是少數(shù)人,大多數(shù)人都要靠租房生活。在這樣一種情勢下,將房產(chǎn)作為重要考量因素,顯然是對富人家的孩子更“偏心”,因為富人家的孩子占有先機,而一般家中沒有房產(chǎn)的孩子只能“望校興嘆”了。
孩子入學接受教育,既是國家的責任,也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早在2000多年前我國的教育家孔子,就曾經(jīng)提出過“有教無類”的主張,也就是說,受教育是不分階層的。不曾想,在21世紀的今天,財富的多寡竟然成了上學的主要依據(jù),正可謂“學校大門朝南開,有人沒錢莫進來”。如此,教育公平,社會公平從何談起?
貧窮不是孩子所能選擇的,但是在受教育這一點上,應該是不分彼此的。不錯,鑒于孩子太多,一時可能容納不下,但作為地方政府,應該想方設(shè)法開辟教育資源,比如將一些廢棄的工廠開辟為學校,而不是人為地“厚此薄彼”。外來人口雖然買不起房子,但是他們也是納稅人,同樣為深圳的經(jīng)濟發(fā)展做著自己的貢獻,憑啥要剝奪這些孩子受教育的權(quán)利?
讓所有的孩子入學,是責任政府的體現(xiàn)。出臺任何一項政策,都應本著基本的人文善意,不能人為地制造不公平。孩子受教育的權(quán)利是一樣的,學校不應該成為富人的天堂,窮人的地獄。
從另一方面講,“積分入學”對有本市戶口而無房產(chǎn)的家庭來講,同樣有失公平。就目前而言,有戶口而無房子的人家還有很多,讓這些人家的孩子在房產(chǎn)面前“退避三舍”,也是人為地制造著不公平。這些“有戶無房”的孩子被拒之門外,是一種徹頭徹尾的“財富歧視”,與公平社會的要求格格不入。
孩子不諳世事,倘若從入學開始便被打上貧富的印記,這對孩子今后的成長會十分不利。從這個意義上講,“積分入學”所昭示的,不是營造公平的正能量,而是一種嫌貧愛富的寡情寡義。這樣的人等歧視政策,恐怕需要盡快調(diào)整!。ɡ罴t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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